管委會可以將停車格內的物品丟棄嗎?
最近就聽朋友說他們公寓的
住戶把自家的雜物,
堆在自家的停車格,
最近受到管委會的警告,
揚言再不把東西搬走,
就要直接請人來清理了!
該住戶本來不以為然,
可是沒想到管委會真的派人
來清理停車格上的雜物,
該住戶於是跑去和管委會大吵幾回合,
最後的結果不得而知,
只是從此該住戶就沒再放過雜物。
根據阿明多年走跳房產界的經驗,
一聽這件事就覺得毛毛的,
管委會的權力真的能大到處理私人的財產嗎?
大家都知道就算是房客遺留
在租屋處的東西,
房東也要再三確認才能丟棄。
更何況這些雜物是存留在住戶的停車格上,
僅憑管委會不滿意就隨意丟棄,
是否有無法無天的感覺呢?
今天就來告訴大家管委會
在這件事上到底犯了何種錯誤!!